女子离婚前夫得急病去世 车辆更名遭遇难题(图)

03.07.2015  11:35
裴女士提供的离婚协议书。 - 新浪吉林
来源: n.sinaimg.cn
裴女士提供的离婚协议书。

  双阳区的裴女士在2014年和前夫王先生签了离婚协议,协议中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归裴女士,还有一辆捷达车也归裴女士所有,但车一直在王先生名下。今年6月6日,王先生因急病去世。7月2日,裴女士为办理车辆更名,在车管所、公证处、民政局等部门跑了20多天,因车管所要求的公证书裴女士办不下来,事情一直没有进展。

   起因:协议离婚后,捷达车没更名

  裴女士和前夫离婚后,按照离婚协议规定,捷达车归裴女士所有,但是裴女士当时并没有及时办理车辆过户。离婚后,裴女士去了北京,车辆更名的事也就一直没办。5月末,王先生突患病毒性肝炎,6月6日去世,裴女士接到通知后从北京赶回。王先生去世后,裴女士发现捷达车还在前夫的名下,她拿着死亡证明、离婚协议、离婚证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更名,但却被告知不能办理,需要到公证机关公证。

   公证处:当事人去世,无法公证离婚协议

  “我拿着离婚协议去公证,但办不了。公证机关说没法办,一方当事人死了,办不了公证。”裴女士说,离婚时根本没给离婚协议公证,为了办车辆更名,她去公证处办公证时被告知,一方当事人已去世,没法办公证。“公证的人说,我的离婚协议有效,让拿着离婚协议直接去车管所更名。”裴女士说,公证处不给办,她又拿着各种手续回到车管所,但没公证书,还是不能办更名。一条路走不通,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建议裴女士换条路。

   尝试:遗产继承方式行不通

  “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建议我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办更名。”裴女士说,车管所工作人员让她以儿子的名义走遗产继承途径。因为孩子小,作为监护人,车辆就可以更名到裴女士名下。为此她又到公证处办遗产继承的公证。

  “公证处认为离婚协议有效,这辆捷达车就是我的,和我前夫已没关系,不是他的遗产,也就涉及不到继承。”裴女士说,因为公证处认可离婚协议的效力,无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而且还告诉她,两人已经离婚,裴女士已经不是继承人,裴女士10岁的儿子虽然是继承人,但是因为捷达车是裴女士的,所以裴女士的儿子继承不了这辆捷达车。

  离婚协议无法公证、遗产继承也走不通,这捷达车该怎么更名?跑了好几天,裴女士却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民政机关:离婚协议有效,但无法开证明

  抱着一线希望,裴女士又拿着离婚协议证件等来到双阳区民政局,想试试到民政机关开一个证明,看这个证明是否可以拿去车管所办更名。

  “民政局的人说,离婚协议有效,不需要再开证明了。”裴女士没有开到证明,事情卡住了,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做点儿什么。20多天过去了,往返跑了多个部门,被难住的裴女士求助于本报。

   车管所:没遇到过类似情况

  记者看到裴女士提供的离婚协议上有一项明确了捷达车归裴女士所有,并且上面盖有双阳区民政局的公章。

  2日下午,记者就裴女士的问题咨询了车管所。工作人员朱女士表示,他们没遇到过裴女士这类情况。她说,按照车辆更名流程要求,必须提供公证书,裴女士手里的离婚协议不作为办理更名的参考条件。

  朱女士把事情向相关负责领导汇报后告诉记者,裴女士需拿着捷达车的手续、前夫死亡证明、离婚协议、身份证件到车管所,根据她提供的具体材料,才能知道接下来怎么办。

  “以前也遇到过市民办理车辆过户时需提交相关公证书,到公证机构去办不给办的情况,但是换一个公证机构就给办了。”朱女士建议裴女士去其他公证机构试试,每个公证机关的要求不尽相同。

  记者截稿前,把在车管所咨询到的情况告诉了裴女士。裴女士说,她会尽快带齐所有手续再去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