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离婚冷静期”即将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家庭文明建设,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范围,胁迫婚姻撤销,隐瞒重大疾病结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共同债务,亲子关系,离婚冷静期,夫妻分居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离婚经济补偿等12处原有规定作出实质性修订,并增加离婚冷静期、重大疾病撤销权、取消婚姻登记机关对胁迫婚姻撤销权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民法典》通过确立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民事总则制度,确立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分则制度,来调整各类民事关系。与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规范涉及很多方面,最直接体现就是“婚姻家庭编”对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新规范、新要求。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2001年进行了修改。这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现行《婚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民政部为贯彻落实《民法典》中关于婚姻登记管理的规定,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这些新规范、新要求,都需要我们准确把握。
第一,在一般规定方面,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领域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第1043条第一款)。二是界定了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范围(第1045条)。
第二,在结婚离婚方面,在现行《婚姻法》基础上,对有关规定作了完善,对受胁迫婚姻撤销、隐瞒重大疾病结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共同债务、亲子关系、离婚冷静期、夫妻分居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离婚经济补偿等12处原有规定做出修改完善。
第三,在离婚登记程序方面,民政部做出了新调整。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婚姻关系不仅仅是家庭个人问题,更是重大社会问题。这一重大的程序调整,为那些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人增加一个门槛,让当事人考虑清楚是不是感情确已破裂,是不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问题。让离婚变得“不容易”,有利于提升婚姻当事人的家庭责任感,有利于挽救一些本不应该破碎家庭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