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 吉林省将实施“禁塑令”
农贸市场内使用的基本都是不合格塑料袋 记者 张秋磊 摄
2015年1月1日起,吉林省将全面实施“禁塑令”。那么,超市提供的手撕袋将何去何从?不合格塑料袋使用情况怎样?
近日,记者对长春多家超市和农贸市场进行了走访发现,仍有商家在使用不合格塑料袋,手撕袋暂时取消不了。
政策 明年起我省实施“禁塑令”
“禁塑令”规定,要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制品和餐具。其中,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薄膜袋包括购物袋、连卷袋和平口袋,不包括商品出厂的原始包装袋和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等预包装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包括餐盒、碗、杯、盖、盘、碟、刀、叉、勺、吸管。
据了解,这些产品原料主要来源于石油基化工原料,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大,长期使用后不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
现状 大超市不提供免费塑料袋
“禁塑令”要来了,现在长春商家使用塑料袋的情况又是啥样呢?为此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所有超市都不再向顾客提供免费塑料袋,对于需要塑料袋的顾客,结账时可以在收银台以每个0.2元或0.3元的价格购买。据了解,按照规定,超市的合格塑料袋进价与售价几乎相等,利润可忽略不计。
不过在多家超市的水果区和生鲜区,顾客却可以随意取用手撕保鲜袋。有的消费者不仅用手撕袋装水果和生鲜,还拿它来包装酸奶、洗发水,甚至袜子衣服等各种商品。
超市 手撕袋使用量很大
对于手撕袋消耗情况,长春多家大型超市都做过粗略的统计。
“我们门店每个月用约150箱手撕袋,而卖出去的东西,则大大少于这些使用量。”长春一大型超市采购部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手撕袋都是市民购买生鲜、水果、熟食等的必需品,所以超市必须要提供这些免费使用的手撕袋。
“以前,我们也曾管理过,把这些手撕袋都放在负责称重的工作人员手里,有需要的才给发放一个,但很多时候,工作人员还得忙着磅秤,所以这么一来一回挺麻烦,加之不少市民反映这么购物不方便,在实施一段时间后,就取消了,又变成免费用的局面。”该负责人表示,也治理过,但效果甚微,又怕引起冲突,已经管不住市民的手了。
商务部 手撕袋须有“食品专用”字样
针对“限塑”后出现的一些问题,商务部在《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中写上了关于食品“预包装袋”的说明。用于装盛生鲜等食品的塑料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且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也就是说,手撕袋不得具备提携功能,同时还必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手撕袋上除了注明企业信息外,还必须有“食品用”、“QS”等标志。
走访中,记者在一些大型超市看到,生鲜柜台附近的手撕袋均已标有“QS”标识,并有“食品专用”的字样。
农贸市场 不合格免费塑料袋仍盛行
超市中是手撕袋大行其道,而农贸市场中,不合格的免费塑料袋依然横行。
昨日,记者走访长春多个农贸市场,发现农贸市场中的塑料袋几乎都是最便宜的不合格塑料袋。在长春汽车区的一家菜市场里,道路两侧都是由一间一间小屋子的档口组成,卖蔬菜、水果、包子、馒头、调料等食品的小摊位直接将食物装在超薄塑料袋里。
“市场内只要是不要钱的塑料袋,用的都是这种。”一位摊贩说。
在长春光复路批发市场周边,一些批发塑料袋的销售点依旧可以买到无任何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彩色塑料袋。
鼻子凑过去一闻,一股浓重的刺鼻味道立即引起了记者的不适。当记者问商贩这些塑料袋是否合格时,众商贩均避而不谈。
商家 试过收费袋 但市民不认可
事实上,在“限塑令”出台初期,不少市场的经营者也尝试使用收费塑料袋,但后期因市民不认可,便重新用免费塑料袋了。
陈女士在一汽五十街区综合市场里卖蔬菜,在多年前的“限塑令”出台的时候,她就积极的使用起优质的收费塑料袋,但好景不长。
“大约使用了2个月,不少商贩在争抢生意时,就免费赠给消费者塑料袋,我也不得不跟进,实属无奈。”陈女士说,当时也有很多市民不认可,急眼了都不在她的摊位买菜了。
采访中,不少正在使用免费塑料袋的摊主也表示,别人都用免费的塑料袋,如果自家格格不入,就会影响销量,而合格的塑料袋进价还太贵,划不来,用免费超薄塑料袋实属无奈,只好“随大流”。
不过,在长春市一些大型水果超市里,记者却发现多数在使用收费的合格塑料袋,其销量也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算账
用3000个违规袋
可省下720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一个中号的超薄塑料袋进价仅8分钱,而一个小号的合格塑料袋却需3角钱,巨大利润差价导致超薄塑料袋成了绝大多数的农贸市场以及个别中小型超市的宠儿,而厚度大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在这些地方却备受冷落。
而记者在光复路批发市场见到的多色的超薄塑料袋,一捆50只的中号超薄塑料袋价格仅售4元钱,摊贩表示,多拿货能达到2.5元到3元一捆。如果按每捆3元计算,每只为6分钱,比超市里卖3角钱的小号合格塑料袋便宜2角4分。如果一个商家1天用100个塑料袋,按1个月用3000个计算,用不合格塑料袋,1个月就可省720元。
行动
我省多部门
联手推动“禁塑”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禁塑令”的顺利实施,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多部门分别针对“禁塑令”实施制定了管理服务举措。
省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协调推动“禁塑”工作顺利实施;省工信厅积极推进聚乳酸制品项目建设,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实现聚乳酸原料自给;省环保厅为聚乳酸生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塑料制品废弃物管理;省工商局将加强对市场的检查,抓好监管落实工作,省质监局将加强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检查;省直相关部门将对“禁塑令”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控,确保“禁塑令”的贯彻执行达到实效。
记者 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