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人社部门采取多项务实举措让困难群众过个好年

22.01.2016  16:16

  21日,我市2016年迎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首场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举行。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负责同志就做好关心困难群众、救助扶贫、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工作进行权威发布。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民政、人社部门将采取务实举措,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35元提高到510元,双阳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60元,九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25元提高到360元;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元提高到3000元,双阳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650元提高到2800元,九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元提高到3000元。同时,按照2014年我市建立的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5年将这一标准由月人均430元提高到465元。

  万户特困户结对救助

  广泛动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基层党支部,采取“一对一”包保、走访慰问、捐赠帮扶等方式,对特困家庭进行结对救助。目前,全市共有结对救助对象12747户。除结对救助之外,春节前,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筹集资金,向这些结对救助家庭发放节日生活补助金。

  慈善救助情暖万家

  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许军说,春节前,市慈善会将集中开展“慈善救助情暖万家”活动,计划使用资金约71万元,走访慰问困难群体。慰问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在福利机构的老人、民办培训机构的残障儿童等。

  开展街道主动救助

  为切实维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市救助站将落实首问负责、24小时值班值宿、一站式办公制度,坚持站领导带班,每天派出5台车辆上街巡查、主动救助,保证24小时救助电话85086100畅通,做到有一救一,应救必救。

  对自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将其护送回救助站;对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且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棉衣、食品和饮用水;对患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救治;对职业乞讨者进行教育和劝离;对被操纵、被胁迫、被利诱的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及时报请公安部门实施解救和保护;对存在生命危险、反复劝导无效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

  强化福利机构安全管理

  为全面排查治理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隐患,前不久,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出台了《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标准和要求。近期,市民政局又对节日期间福利机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水电气、食品卫生、设施物品、保卫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市民政局还成立了四个督察组,分别由四位局领导带队,深入到各县区福利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为从源头上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市人社部门全面探索建立了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为依托的农民工工资拖欠事前预防体系、以规范化管理为依托的事中监控体系、以清欠责任制为依托的事后监管体系。目前,《长春市建设领域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市法制办审批,在双阳区进行试点,进驻工地23个,涉及农民工3869人,为13家建筑公司办理农民工银行卡1205张,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954.4万元。

  在此基础上,市人社局全面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恒大御景、华大城等5个试点项目已通过审批,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榆树、九台、德惠、农安四个县(市)区。    (记者陈璟 温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