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召开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暨风险研判评估会议
7月14日,长春市司法局召开了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暨风险研判评估会议。会上传达贯彻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对长春市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执行、解除矫正、基础工作、队伍建设六个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对下一步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长春副局长在会上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认清社区矫正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年初以来,经过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的共同努力,社区矫正监管秩序基本保持平稳,各项矫正措施进一步落实,矫正效果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在维护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更加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社区服刑人员人数持续增加、管理力量相对不足、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大家一定要深入贯彻司法部和省厅、市局的要求,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轻敌厌战情绪,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最大努力防止出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和再犯罪案件,确保社区矫正监管秩序的持续稳定。二是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要强化安全责任机制,把安全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建立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落实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以及再犯罪等事件,要坚决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搞好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不断增强教育矫治效果。要落实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的“两个八小时”,增强实际效果。在开展集中教育的同时,认真开展个别教育,尤其是社区服刑人员在遇到思想波动、生活困难时,要做好谈话教育工作,给予必要的帮扶,避免出现问题。要强化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责任风险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业务能手评比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在执法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办理、执法不严、私立名目乱收费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适应新形势对司法行政队伍的要求。随着形势的发展,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在加重。面对新形势下的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应当努力提升担当责任的能力、沟通协调的能力、执行落实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会上下发了《长春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动态分析研判工作制度》,确定了三级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动态分析研判会:分别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动态分析研判会,每半月召开一次;县(市)区和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动态分析研判会,每月召开一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动态分析研判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长春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动态分析研判制度的建立,能够全面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的动态情况,准确研判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有效提升教育改造质量,确保社区矫正秩序持续稳定。
各县(市)区、开发区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和科长,市社区矫正教育服务中心主任和市社区矫正处相关同志共计3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