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在绿园区新竹社区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重点提案督办活动
按照2018年市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安排,市政协副主席张红星负责督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41号提案《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
6月28日市政协副主席张红星赴绿园区新竹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实地查看,了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案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市政协委员、长春市司法局局长梁向东、市政协社法委杨盛林主任、绿园区政法委书记杨万来、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显军、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孙志彤参加此次视察活动。
视察组走进绿园区青年路街道新竹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了解该社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新竹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今年3月成立后,邀请律师每月定期进驻社区开展宣传普法活动,同时,向辖区居民发放法律顾问联系卡,免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室还开通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为辖区居民破解很多法律难题。
在座谈会上,视察组分别听取了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关于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与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代表、社区干部,针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具体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交流。
长春市司法局把“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列为年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5项重点工作之一,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人员配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运行管理机制、推进步骤和保障措施。目前全市法律顾问达到1779人,其中律师836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54人,其他人员489人,实现了法律顾问在全市村(社区)全覆盖。对于资源确实不足的,由市律协等进行选派对接。目前,首批选派了85名律师与双阳区、新区、汽开区、莲花山开发区进行了对接。半年来,法律顾问为村民、居民解答法律问题3521个,提供专业法律意见31条。下一步,还将加快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老百姓的法律服务需求。
绿园区年初以来,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下发的关于实施“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方案的要求,迅速做出反应,成立了由司法局长孙品胜为组长,各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长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第一时间向政府分管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高位统筹,于4月中旬,由政府法制办牵头司法局配合就出台《关于推行律师顾问制度》和《绿园区公职律师考核实施细则》“两个文件”分别向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进行了汇报。区委、区政府立即明确年度预算资金100万元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团和专家工作经费,并经过我局筛选、推荐,从驻区的30家律所中选择张国森、于海军等16名专家作为区级层面的法律顾问团成员;我局还列支年度预算20万元,采购聘请了吉天行等3家律师事务所为派驻律师工作站安排值班律师3名;继而又通过律师事务所推荐,选择了 81名律师为全区81个村(社区)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了全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顾问人员确定后,我局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室)阵地老旧、设备短缺、顾问无桌可坐的现实,投资25万元打造完善了10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和8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统一展示了法律顾问人员信息,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实现了农村1小时、城市半小时的法律服务配套目标。
市政协张红星副主席对我局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案落实情况给予了从分的肯定。首先,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提案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此提案适应了现在法制社会的进程,提高了百姓的法律意识,满足了百姓对法律需求。其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提案落实到了实处,真正的把法律送到了百姓的身边,手中。司法局能克服资金上的困难,充分动员法律资源为百姓实实在在的解决了法律需求。
视察组认为,作为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深入群众,普法工作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服务面广泛,切实解决民忧。视察组提出建议,要强化服务创新,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让法律顾问成为“百姓身边人”;要重点破解法律人才流失的难点问题,在吸引留住法律专业人才方面狠下功夫,全面推进我市法治建设,为建设法治长春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