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签字背书”制度

24.03.2015  16:21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绿园区出台了《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背书”制度》,用“签字背书”的方法,解决“灯下黑”问题。

  一是签字背书明责。明确规定该制度适用于街道所辖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涵盖线索收集、查办案件、监督检查、“三重一大”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向上级的报告或答复等重要工作方面,促使社区党组织书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突出重点履责。针对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协调和配合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接待的上访群众通过对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上级传办等工作要“事前”签字背书,确保信访件及时处置,做到无遗漏、无私自扣压、无损毁和不泄露举报内容、举报人信息;社区党组织负主体责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与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共同对所查上访问题对街道纪工委领导做好“事后”通报,对初核报告或调查报告上签字背书,确保检查、初核结果客观真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人情信访”、“关系信访”等问题。

  三是严肃纪律追责。对因群众反映、上级抽查、审计、申诉复议中,经核查与“签字背书”有出入或不相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对签字背书人员即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训诫等党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