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总费率达39.25% 降低还有多大空间?
“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今年,一系列社保领域重要改革已经提上日程,为降低费率夯实基础。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两次要求下调社保费率,但人社部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社保总费率仍达39.25%,企业也反映负担比较重。那么,今年的社保改革将有哪些突破?未来五年,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空间在哪里?
一些代表委员表示,目前企业仍普遍反映社保费率较高,希望进一步降低费率。全国人大代表、思念集团董事长李伟在建议中说,失业、工商、生育保险费率下调的确为企业减了负,但降幅总计不到2个百分点,当前企业迫切希望尽快降低养老金费率。
业内专家表示,39.25%社保费率中,养老和医保占36%左右,是绝对的大头,确实是今后降低费率的挖潜空间。全国人大代表刘芝旭表示,社保费率多年高位运行,加上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的缴费基数年年上涨,导致企业人工成本负担较重。有代表委员认为,降成本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才能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必须建立在确保社保基金长期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否则就会“摁下葫芦起了瓢”,顾此失彼,得不偿失。“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中央提出的要求,也是广大企业的呼声,并且也列入政府的工作计划。但是,由于费率调整涉及因素较多,具体什么时候能降、能降多少,暂时还无法预计”。
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各地情况不同,但一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结余的省市可以率先启动相关工作。
记者梳理发现,重庆、广东、天津、甘肃、江西、北京等近10个省市已相继出台文件,降低社保费率。
重庆规定小微企业比照本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单位缴费费率执行12%;广东省结构性改革行动计划中提出,要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下调职工医保单位平均费率、失业保险单位平均费率、工伤保险单位平均费率,明确到2016年底,为全省企业减轻社会保险费(含住房公积金)约350亿元;杭州提出,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每年减征1个月,生育保险费率下降0.2个百分点。此外,天津、甘肃等多省市还出台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