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了“时代楷模”邹碧华
中央宣传部3月3日在中央电视台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时代楷模”邹碧华的先进事迹。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邹碧华1967年生,1999年入党,历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庭长、庭长,2012年起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邹碧华投身司法事业26年,先后指导或参与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勇当全国司法改革的探路先锋,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作出突出贡献。2014年12月10日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7岁。
近一段时间以来,邹碧华的先进事迹经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后,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政法干部通过多种方式,表达对他的敬重和悼念。大家认为,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体现了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质,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清正廉洁、个人干净的道德操守,生动诠释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愧为新时期的好法官、好干部。大家表示,要以“时代楷模”邹碧华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时代楷模”发布以“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现场发布了邹碧华的先进事迹,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时代楷模”邹碧华的表彰决定》,播放了反映他先进事迹的短片,展示了中国楹联学会、中华诗词学会创作的反映他先进事迹的楹联、诗词和小传。“时代楷模”李超向邹碧华的亲属颁发了“时代楷模”纪念章和荣誉证书。发布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邹碧华的亲友、同事及社会各界代表等参加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