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升

02.02.2015  10:56

  松花江网讯    “屋里可暖和了,睡觉不用盖厚被。”近日,住在磐石市社会福利中心的五保户陈兴贵老人接受采访时乐呵呵地说。近年来,磐石市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动态管理、提高供养标准等多种措施,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2014年,磐石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该局也成为吉林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磐石市认真贯彻《吉林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大幅度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同时,建立五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农村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动态调整五保供养标准,将五保供养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改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环境。近几年来,磐石市共融资2640万元,对全市15所农村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了新建或改扩建,全部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隔离墙、防火门、餐具消毒柜、清洗三连池等设施,为所有无房产证照的福利中心补办了房产证。同时,不断完善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提升了该市福利中心的服务水平。

 

  确保农村五保对象应保尽保。2014年,磐石市在村、乡(镇)两级公示的基础上,对该市现有的1643户农村五保对象均通过市、乡(镇)、村三级联合入户走访的方式进行审批。各乡镇对上年度五保对象开展清理核查,并按季度上报自然减员和新申请的五保对象名单,确保了该市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真正达到应保尽保。

 

  着力解决五保对象医疗卫生难。磐石市根据自身特点提出了关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救助的多项措施,重点包括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缴纳新型农村合作保险金,有效减缓医疗救助压力;对所有五保对象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只需持《五保证》入院,所花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五保对象住院不用先交押金;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给予医疗救助,原则上进入报销范围内的由该市民政局全额救助;积极通过社会捐赠等方式对五保户看病进行补充救助。2014年,磐石市共为五保对象缴纳新农合保险资金9.7万元,医疗救助支出90余万元,累计救助五保对象183人次,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救助率达到100%。      (江城日报记者/赵聪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