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一惯犯狂砸13辆车 警方21小时破案

10.08.2019  08:03

  近日,一砸车盗窃惯犯流窜到和龙市区重操旧业,借着夜色掩护,把罪恶之手伸向停放在路边的出租车,一夜之间竟疯狂作案13起,砸坏13辆出租车车窗盗窃财物,共计盗窃286元现金,并入室进入一居民家中盗窃了6部手机。

  接到群众报案后,和龙警方迅速出击、循线追击,距接警时间21小时,将流窜作案的惯犯张某抓捕归案。

  当日,和龙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接到郭某报警称:前一天晚上,自己的出租车停放在南门街某洗车厂门前,车窗被砸。接警后,值班警长蒋李洋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查,该车右后侧车玻璃被砸碎,没有其他损害,车内并没有被翻动的痕迹。经车主描述,该车安装了报警器。民警怀疑犯罪嫌疑人砸毁车窗一般是以盗窃为目的,很可能是因为在砸窗过程中触发了报警器迫使犯罪嫌疑人放弃了盗窃。

  现场刚刚勘查完毕,民警又接到出租车驾驶员李某报警,同样是右后车窗被砸,车内的35元零钱被盗。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车内一片狼藉,现场没有留下太多痕迹,甚至连指纹都没有提取到。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警方又接连接到了1起入室盗窃和12起砸车盗窃报警,发案地点遍布全市各个地方,其中13起砸车盗窃案手法如出一辙,受害车辆均是出租车,犯罪嫌疑人通过砸破后车窗的方式打开车门,很明显,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盗窃车内财务,是典型的砸车盗窃案件。

  为了及时破案,派出所所长刘国政立即组织全所民警召开了案情分析会。经过分析,民警们确定,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砸破车窗的方式进入被害人车辆进行盗窃,所有砸车盗窃案作案手段如出一辙,很可能是同一个犯罪嫌疑人或团伙所为,可以将几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现场没有遗留任何物品、指纹,作案手法娴熟,很可能是惯犯;案发地点没有规律,遍及全市,很可能不是本地人,对本地并不熟悉,犯罪嫌疑人是从外地流窜到本地的可能性很大,而且是刚刚来和龙不久。同时,民警们判断犯罪嫌疑人再次作案的可能性极大。

  为了避免案件再次发生,光明派出所立即将案情向巡警大队及全市各派出所进行通报,加强了巡逻防控工作。与此同时,刘国政将派出所民警分成三路:一部分民警协调网安大队调取案发时间发案现场及周边的监控录像,为案件侦查提供技术支持;另一部分民警围绕各案发现场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尽可能多地搜集破案线索;还有一部分民警对全市旅店、洗浴等能住宿场所进行细致摸排,尤其关注近几日入住的有前科劣迹的人员。

  经过连续细致的工作,各组的信息陆续传回,走访摸排组对各案发现场附近的群众逐一走访,由于犯罪嫌疑人选择的作案时间都是半夜至凌晨时段,没有找到目击群众;视频组民警在对多个地段的视频比对中有了发现,在几个案发地点清晰地拍摄到了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全过程,可以确定多起案件为一人所为,但由于案发时间是夜间,视频中男子的相貌比较模糊。

  他是谁?他在哪儿?他长什么样?面对有限的线索民警们眉头紧锁。为了破解谜团,民警们兵分两路,一组顺着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的逃离路线在全市监控视频中进行追踪,力求找到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通过视频追踪,民警从海量视频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最后消失在南门广场附近。民警立即赶往南门广场,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旅店、洗浴、网吧等特种行业进行全面清查。另一组民警则联合网监大队对全市所有旅店、洗浴、网吧所有实名登记的人员进行前科劣迹比对。

  经过比对,民警发现在南门广场附近的某网咖上网的张某是一名少管释放人员,他曾因砸车盗窃被长春市某法院判处两年少管,于今年5月刚刚释放。网监大队立即将该线索反馈给正在文化广场附近排查的民警。民警立即赶往该网咖,将正在上网的嫌疑人张某抓获,当场缴获涉嫌被盗的6部手机、1部望远镜、现金若干等赃物。

  从民警接到的第一次报警到张某被抓获,民警仅用了21小时。经过讯问,张某对其在和龙实施砸车和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张某交代,其被释放后一直没有工作,就想“重操旧业”弄点钱花,考虑到在大城市作案被抓获的几率比较大,于是就通过百度地图中寻找边境小城,感觉边境城市的民警办案技术弱,侦破手段差,应该不会被抓到,所以选择到和龙作案,没想到作案不到一天就被民警抓获。

  (延边晨报记者  柳润海  通讯员 张洪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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