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督查激励名单出炉,吉林省梅河口市入选“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的地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扩大内需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4个省(区、市)、80个市(州)、120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其中,“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的地方”一项,吉林省梅河口市榜上有名,成为全国10个上榜县(市)之一,今年将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获得优先支持,并将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扶持。
据了解,自2017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此次督查激励工作,按照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公正透明的原则,在综合评价2018年重点工作成效和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督查激励名单。吉林省由省商务厅、财政厅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综合评判的办法组织遴选,并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商务部、财政部推荐梅河口市参选。3月30日,经吉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精心准备、积极争取,吉林省梅河口市在商务部、财政部组织的专家评审中,书面评审进入前20名、现场答辩进入前10名,被商务部、财政部向国务院推荐为国家“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的地方”。
近年来,吉林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梅河口市乘势而上,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农村电商迅速发展,全市所有乡镇街和86%的行政村都建立了电商服务站,2镇11村获评省级电商镇、电商村,培育了适合网络销售的大米、果仁系列坚果休闲食品等县域特色产品,打造了“梅河大米”“梅河果仁”区域公用品牌,电商扶贫成效明显。吉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以此次梅河口获得国家督查激励为契机,进一步总结推广梅河口农村电商发展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正向激励作用,鼓励全省各地商务、财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竞相发展,推动全省农村电商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