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导检查组到我市督查“禁塑”工作

27.10.2016  15:04

  本报讯 (记者李秀薇)26日,由省发改、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组成的“禁塑”督导检查组,深入净月高新区和高新区的部分超市、农贸市场、药店、餐饮店等经营场所,进行第三季度“禁塑”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在净月高新区世荣路附近的闻氏生鲜旗舰店、华兴农贸市场,在高新区华光街附近的远方超市、益和大药房等经营场所,检查组一行在店内各摊位、柜台及营业窗口详细检查“禁塑令”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一家超市和一家饭店未使用可降解塑料袋,检查组立即责令其整改,其余各经营业户均符合“禁塑令”规定,均免费为消费者提供生物可降解塑料袋,同时,多数商户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市工商局“三禁”告知书和经营行为规范。“消费者若看到塑料制品上带有箭头的三角形内数字为‘00’,则证明它属于来自生物基的可降解塑料制品,采用聚乳酸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督导检查组成员解释说。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落实“禁塑”工作。第三季度,市工商局先后出动执法人员635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37万户次,行政约谈85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60份,抽检降解袋120个批次,已立案处罚17户,收缴罚没款1万余元。市质监局对抽查通报的6家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对严重不合格的1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各部门之间协作,推动“禁塑”工作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大“禁塑”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和市民的自觉“禁塑”意识;继续加强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药店、餐饮等场所机构“禁塑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禁塑”工作扎实推进。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