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进驻我市开展例行督察 为国土工作"体检"

13.05.2015  10:35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于12日正式进驻我市开展例行督察。当日,例行督察工作动员会在长春宾馆举行。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全人作动员讲话,市长姜治莹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决依法用好、管好土地。目前,我市土地市场总体保持健康平稳运行。耕地保护方面,全力守住耕地“红线”,巩固了我市“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地位。执法监察方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案率呈下降趋势,全市依法管地用地意识不断增强。征地拆迁权益保障方面,采取多项举措,防止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国土改革方面,实现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等改革任务纳入全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实现序时推进,有力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李全人在动员讲话中指出,例行督察是全面了解某一区域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的督察方式,是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为履行职责,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对督察区域的某一个地区、某一个时期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常规性监督检查和评估,相当于对批地、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此次例行督察,涉及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征地补偿安置、土地供应、土地利用、土地抵押融资、土地执法监察、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等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姜治莹说,沈阳局此次对我市开展例行督察,既是对长春工作的鞭策,更是促进;既是监督,更是支持。我市将全力支持配合此次督察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督察组的各项要求。一要配合到位。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例行督察的相关要求,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数据、情况、文件、成果等材料,并绝对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决不允许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二要整改到位。对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做到件件有效果、案案有交代,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三要落实到位。对督察组提出的土地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听取、仔细研究、坚决落实,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周力,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参加会议并讲话。(记者 杨宝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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