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禁塑”工作

04.11.2015  22:49

 

年初以来,省质监局严格按照 “禁塑令”赋予质监部门的职责和权利,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了对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产品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了聚乳酸制品标准化工作。2月份组织召开了聚乳酸制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相关单位标准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座谈会,进一步解读了《聚乳酸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地方标准;3月份下发了《关于正确执行聚乳酸制品标准的通知》,针对聚乳酸制品系列地方标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结合《推动禁塑工作会议纪要》有关国家标准修改建议,组织开展了“聚乳酸购物袋产品执行GB 21660强制性条款相关要求研究”,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执行要求,进一步发挥了聚乳酸制品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8月份组织召开相关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研讨会,就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一些关键性技术指标,进行了认真研讨,有力推动了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完善了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为确保聚乳酸制品产业健康发展,省质检院全面加强聚乳酸制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系统开展了人员培训、检验检测方法的研究和设备的调试。并于2014年11月份取得了计量认证资质认定,全面形成了对外开展检验检测服务、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能力。截止3季度,已完成省级监督抽查和委托检验600余批次,基本形成了专业化、标准化、系列化的聚乳酸材料的检测能力。《聚乳酸食品包装产品检验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其中堆肥试验室于9月16日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成为国内第二家、质监系统第一家具备生物质降解性能实验的机构。 按照省政府“要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把现有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起来,把装备、人员武装起来,在全省合理布局,不仅在长春的省级检验机构要具备检验能力,在各市(州)的检验机构也要具备检验能力,加快完成对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保障满足监管部门对样品检测的需求”的总体要求,省质监局制定并向省发改委上报了《吉林省质检机构聚乳酸含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报告》,并已列入全省9家发改委建设项目。 年底前,该平台建成后,全省聚乳酸含量检测能力将提升至10000批次/年,完全可以满足全省对聚乳酸制品检验检测任务需要。 组织完成了对全省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至6月份,组织人员对全省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原料进货渠道(数量)、产成品产量、销售渠道及销售量台账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全省已备案的聚乳酸生产企业为24家,拟备案的企业6家,总计30家);7月份,邀请专家对相关检验检测人员进行专题辅导,重点提升检验检测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召开了聚乳酸制品专项监督抽查工作部署会,研究确定了抽查方案,对全省30家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经统计本次抽查企业合格率为38.9%,产品合格率为57.5%。目前,涉及不合格产品企业已按规定进入后处理程序。 开展了食品用塑料包装企业的省级风险监测工作。年初以来,对以聚乳酸为主要原料所生产的购物袋、连卷袋、餐饮具等产品开展了风险监测。共采集样品23批次,其中,购物袋8批次,连卷袋12批次、餐饮具3批次。本次监测主要针对邻苯二甲酸酯类(16种)、聚乳酸含量参数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