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暨长春市质监局

05.04.2016  10:46

 

3月15日,省暨长春市质监局在长春百货大楼门前举办了纪念活“3·15”消费者权益日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省质监局副局长李继武到现场参加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 今年“3·15”活动围绕“质量提升、共促发展”的主题。省暨长春市质监局联合在长春市百货大楼门前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组织部分名优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产品展销,省、市质量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和部分名优企业向广大消费者免费发放宣传材料,介绍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设立咨询台,为消费者现场提供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咨询服务,讲授商品真伪鉴别知识;设立举报投诉受理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场群众参与十分踊跃。 李继武在讲话中指出,2016年,全省质监部门将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坚持“人民质监,质监为民”的理念,加强执法打假,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 “质检利剑”行动、“清新居室”和“金质惠农”等多项执法打假维权活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全省系统根据本地实际,选择重要消费品,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技术支撑优势,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活动。突出监督抽查与消费者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加大抽查结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抽查后处理工作,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投诉举报咨询信息系统建设,牢固树立“一年365天,质监在您身边”的服务理念,不断强化12365系统窗口的服务功能。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李继武强调,要发挥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消费者进一步掌握消费常识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消费信心,树立健康、文明、绿色、安全的消费观念,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认为产品可能存在问题,一是可以与销售者或生产者一同到权威质检机构,对争议产品进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或者到省质监局申请产品质量鉴定。二是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三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其他法律途径解决。质监系统为了方便广大消费者举报投诉,专门成立了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设有“12365”举报投诉咨询电话,广大消费者可以充分利用,对质量侵权行为、违法行为及时投诉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3·15”当天,全省各地质监部门同时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5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参与活动人数2万多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600余件,给予答复56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