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倾斜性投入 民族地区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06.06.2015  09:30

多年来,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放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摆上重要位置,紧紧抓在手上。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每年都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了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民生不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我省民族教育具有良好的基础,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全省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少数民族中小学达212所,其中朝鲜族学校130所、蒙古族学校63所、回族学校7所、满族学校12所。国家和省级财政专项经费持续向民族地区倾斜,2011年-2013年累计投入22.24亿元,占全省教育专项资金总额的13.56%。民族自治地方也都设立了专项资金,重点解决民族教育方面的特殊需求。通过倾斜支持,实现了“三个高于”: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均经费高于普通学校;民族学校办学条件高于当地同级同类学校;少数民族高考生升学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中学是前郭县唯一一所蒙古族中学,采用蒙语授课、汉语授课、加授蒙语文和汉语授课的三种授课形式。目前,全校共有1500多名学生,其中今年参加高考的蒙语授课学生40名。

 

蒙语班所有老师都能熟练运用蒙语和汉语两种语言授课,蒙古族学生在高考时,还有定向升学指标,大学毕业回家乡就业,政府还出台了包分配政策。”校长胡忠诚说,为传承本民族文化,该校还增加了民族乐器的普及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