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厅长郑国君出席省“两会”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新闻发布会

15.02.2015  17:08
      

  2015年2月12日,省民政厅厅长郑国君出席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省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郑国君厅长发布内容如下:

  2003年我省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4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46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7.6%,高于全国2.1个百分点。面对人口老龄化增速很快的严峻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部署,省民政厅积极应对,扎实推进。目前,我省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了“9073”养老服务格局,居家养老432.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92.3%;社区养老27.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5.9%;机构养老8.52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其中,城镇老年人口中居家养老207.72万人,占城镇老年人口的91.9%;社区养老13.26万人,占城镇老年人口的5.9%;机构养老5.02万人,占城镇老年人口的2.2%。农村老年人口中居家养老225.18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92.7%;社区养老14.34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5.9%;机构养老3.5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1.4%。2014年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创制,指导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是继北京、福建、四川之后在全国第4个出台意见的省份。《实施意见》在土地规划、财政补贴、税费优惠、人才培养等方面均有新举措、新突破,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省直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强化部门和属地责任,配套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5个:《吉林省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转发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吉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2014年11月,国务院督查组来我省督查工作时,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满足机构养老服务需求

  2014年,我省将养老服务网络工程建设纳入省委实施的“十五大民生工程”和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有力地推动了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全省各类养老机构总计1731个,床位总数13.5万张(入住老人8.52万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1张,高于全国25.43张的平均水平(高于全国5.57张),列居全国第8位,床位利用率63.1%。截至2014年底,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共61个,床位1.5万张(入住老人0.95万人,占城镇老年人口0.4%),床位利用率63.3%。有效保障了城市老人的养老需求;同时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改革,已有12个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占城市公办养老机构的20%。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共597所,床位5.6万张(入住老人3.5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1.44%),床位利用率62.5%,保障了2.7万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入住需求,并将闲置床位向社会开放,已有8000余名农村社会老人入住。民办养老机构共1073个,床位6.4万张(入住老人4.07万人,占城镇老年人口1.8%),占全省养老机构床位总数47%,床位利用率63.6%。

  三、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

  全省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208个,占城市社区总数(1,416个)的85.3%;建成农村养老服务大院3000个,占农村建制村总数(9,340个)的32.1%。各地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大院,因地制宜地开展了生活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社区服务,并逐步向居家养老服务延伸,年均服务城乡老人220万人(次)。目前,我省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社区为主体的服务模式。依靠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队伍提供养老服务,主要提供日间照料、文体娱乐、代购代办等服务。二是以养老机构为主体的服务模式。依托养老机构的服务设施和队伍为居家老人服务,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失能护理等服务。三是以社会组织或企业为主体的服务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借助信息管理平台等手段,引入专业的养老服务组织、家政公司等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配餐、照料、医疗等服务。

  四、规范养老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整体水平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采取岗位培训、远程培训和职业培训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开展培训。二是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联合省标准院制定了《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养护服务规范》和《养老机构心理支持服务规范》等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三是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取缔非法运营民办养老机构215个。

  五、加大投入,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在生活保障方面,用于发放高龄老人津贴(80-89岁低保老人在低保金中每月增加50元作为高龄津贴,所有90-99岁老年人享受每月100元高龄津贴,所有100岁以上老人享受每月300元高龄津贴)、城市集中供养“三无”人员基本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经费等资金12.7亿元,比2013年增长11%。在设施建设方面,全省各地总投入资金约17.3亿元,比2013年增长36%,其中省级财政投入由5300万元增加到2014年8000万元。在彩票公益金使用方面,省级民政部门和各地政府将50%以上福彩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全年投入约6.5亿元,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投入2.3亿元,占留存比重的88%。

  综合分析我省养老服务工作,服务范围正处于以传统服务对象为主向服务所有老年人的扩展阶段;服务主体正处于以政府提供服务为主向社会力量承接服务的过渡阶段;服务功能正处于以生活服务为主向多元化、专业化、标准化服务的转型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策不够完善、社会化程度较低,发展不均衡。2015年,省民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革与发展,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居家养老抓服务、社区养老抓覆盖、机构养老抓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

  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需要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欢迎大家继续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