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高考报名工作启动 15日-22日网上报名
记者11月17日从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即日起到11月22日截止,现场确认工作到11月25日截止。
考生应按照当地招生办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在当地招生办或所在中学领取的报名序号和密码,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b.jledu.gov.cn )填报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补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日至3日。
外省籍考生
1.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报名:(1)非随父母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2年12月31日前迁入)。(2)随父母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一年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迁入)。从2017年高考报名起,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其父或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三年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考生本人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不足三年的,其全家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一年以上(2015年12月31日前迁入),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且其父或母必须从户籍迁入时间起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不含补交)。(3)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不足一年的,父母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4)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连续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外省籍考生,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一年(2014年12月31日前迁入),方可在我省报名。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外省籍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在我省报名高考:
进城务工人员(父或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三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至今,不含补交),其随迁子女参加我省中考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或者高一上学期转入我省(2013年9月30日前至今)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完整学业水平考试,可在我省就地(高中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
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3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至今,不含补交),其随迁子女上一年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或在我省有过高考经历)未被录取的,可在我省继续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
符合上述(1)、(2)项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有下列情况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1)未连续缴纳三年社会保险的;(2)跨省交纳社会保险但在我省没有缴费记录的;(3)参加商业保险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
据悉,我省将严查高考考生的报名资格,坚决杜绝“高考移民”,凡在高考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凡在高考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