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完成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

19.11.2016  18:07

   中国吉林网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卫生计生委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研究编制工作。2015年12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截至2016年9月30日,9个市(州)和39个县(市)的区域卫生规划全部印发,标志着全省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将市(州)及县(市)政府完成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工作纳入2016年全委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6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计划,并在2016年度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市(州)及县(市)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工作在2016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我省精心组织省级专家论证,严格规范专家论证程序。印发了《吉林省区域卫生规划专家论证办法(试行)》,对专家论证的内容和程序进行了规范,提出了综合评分80分以上通过论证、60分至80分需要修改、低于60分重新编写的评分规则。

  为使专家论证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省卫生计生委注重发挥专家专长和互补作用,邀请熟悉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社会经济研究所等单位的资深专家,组成市(州)区域卫生规划专家论证团队。  

  吉林省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印发实施后,将对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布局产生深远影响,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添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