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安全隐患曝光常态警示制度

24.03.2015  09:10

日前记者获悉,为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吉林省安委会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安全隐患曝光常态警示制度,省级巡视、暗访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等,将通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安全生产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曝光内容包括省级巡视、暗访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省级巡视、暗访中发现的市、县两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省级巡视、暗访中发现的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省安委会办公室认定的需要曝光的其他反面典型。

 

制度对安全隐患曝光流程进行了规范,将邀请省内主流媒体记者参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或省安委会办公室巡视、暗访行动,进行全程采访。省安委会办公室还将视情况组织新闻媒体,对已经曝光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建立安全隐患曝光常态警示制度作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效手段。形成“一企有隐患,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省受警示”的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春季行动”、“夏季攻坚”、“秋冬会战”常态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