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吉林市巡视“回头看”公告

02.08.2016  10:38

  按照省委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16年7月22日至9月15日,对吉林市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吉林市及所辖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省委巡视组在吉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楼前,各县(市、区)委、政府以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前,巡视组接待点门前设置“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举报箱”。

  举报电话:0432-63008959

  移动电话:17604321076(可接收短信)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接访地点:设在吉林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日升路61号、老警校、吉林市烟草公司斜对面)

  通讯地址:长春市新发路827号吉林省委5号楼省委第十一巡视组,邮编:130051

  接访时间: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30-17:00

  (周六周日不接访)

  特此公告。     

  中共吉林省委第十一巡视组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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