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长春市及所辖县(市)区公告

21.03.2015  10:57

  按照省委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15年3月20日至7月10日,对长春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巡视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长春市及各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长春市和有关部门处理。

  接访地点:长春市幸福街1888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幸福街与南三环路交会处南行500米)

  接访时间: 8:30至20:00

  受理电话: 0431-88775599、0431-88775598

  接电时间: 8:30至20:00

  接收短信手机:1834302531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长春市新发路827号吉林省委5号楼省委第三巡视组

  邮 编:130051

  中共吉林省委第三巡视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