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捐助资金帮助贫困村发展致富项目
杜延华副厅长了解扶贫点城墙村饲养森林猪项目情况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省政府定点扶贫工作要求,省司法厅根据五年扶贫计划,全力帮助定点扶贫村——汪清县东光镇城墙村发展森林猪养殖项目。
年初,东光镇党委和城墙村村委会代表村民向省司法厅提出拟依托村里的森林猪养殖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意见,希望省司法厅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省司法厅党委对镇党委和村民的意见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调整原定今年帮助该村修建文化大院的帮扶计划,从尊重群众真实意愿出发,从解决制约该村发展最核心的问题入手,帮助村里尽快发展致富项目,待经济条件改善后再重点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经多方筹措,省司法厅向城墙村投入资金10万元,用于帮助扶持村里的森林猪养殖项目,意在推动村里将这个项目做大做强,从而带动群众特别是贫困户脱贫致富。
10月10日至11日,省司法厅副厅长杜延华受省司法厅党委和厅长王进义的委托,亲自带队专程赴东光镇城墙村开展捐赠活动。东光镇党委、政府领导及城墙村村民代表参加了捐赠活动,城墙村党支部书记李凤君作了表态发言,决心不断壮大现有的森林猪养殖规模,带领村民共同致富。东光镇镇长马洪鹏表示要加强对省司法厅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真正用到贫困户脱贫和发展村里集体经济上。省司法厅副厅长杜延华希望,广大村民在镇党委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在村里致富能手的带动下,自强不息,共同努力,早日把城墙村变为富强村,群众的生活早日脱贫奔小康。省司法厅的捐赠活动受到了城墙村广大村民的热烈欢迎,纷纷表示有了省司法厅的支持,干劲更足了,早日脱贫的梦想一定能够实现。
省司法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永咏、厅计财处副处长潘奇和厅机关服务中心有关同志参加了捐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