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8日上午结束

28.11.2014  22:48

本网11月28日讯(记者李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上午在长春结束。

上午举行的第三次全体a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化辰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王云岫、李龙熙,秘书长王甫轶及委员共48人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补选蒋超良为吉林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邮政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市无偿献血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通过了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