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1月2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俊清,副主任房俐、陈伟根、车秀兰、李龙熙,秘书长袁洪军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李晋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车秀兰主持。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首峰作的关于《吉林省专利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鲁晓斌作的关于《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平作的关于《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吉林省公证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谢忠岩作的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吉林省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议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庆恒作的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吉林省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议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力作的关于《吉林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宿政作的关于《关于修改和废止〈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德春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于洪岩作的关于省长提请的人事任命事项的说明,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大成作的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法职人员的审议报告。会议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
文/李朝瑞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