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长举行

28.12.2016  19:39

  吉林日报12月27日讯(记者何琳娣 通讯员郭明辉)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王云岫、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省长隋忠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本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首峰作的关于《吉林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汇报,省文化厅厅长马少红作的关于《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忠民作的关于《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义作的关于《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隋殿军作的关于《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作的关于全省“六五”普法基本情况的报告和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德春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大成作的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法职人员的审议报告,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

  本次常委会的议程还包括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稿),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审议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春市爱国卫生条例》《长春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条例》《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对<关于吉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吉林省2016年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