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回眸
过去五年,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大局,强化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提升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水平,不断促进人大代表充分履行职责。
“两加强一发挥” 创新开展代表工作
加强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两加强、一发挥”的代表工作思路,强化制度创新,积极构建民意表达渠道,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全国第一个将双联系制度写进地方性法规。在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与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单独作为一章写进法规,对进一步规范代表执行职务的内容、程序、方式,完善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代表履职保障等,都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为“两加强一发挥”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为人大代表履职开辟“直通车”。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人大代表安排意见》,常委会每名组成人员都保持与代表的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将此作为常委会的决策依据。
——代表联系群众有了制度安排。制定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规定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主要内容、基本方式、成果的转化应用、服务保障等具体要求。强调代表要经常活动在群众中间,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等内容。
围绕振兴发展 积极组织代表活动
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内容。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等中心工作,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116人次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精心组织安排香港、澳门和台湾全国人大代表团到我省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组织省人大代表2567人次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异地交叉视察。
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吉林新农村建设、增强创新驱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协助代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促进政府改进工作、推进我省新一轮振兴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认真组织我省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对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视察活动。代表们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支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入手,对进一步做好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对代表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表示充分吸收代表意见和建议。
委托各市(州)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组织白城市和辽源市两地的省人大代表围绕重点企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建设、河湖连通工程开展异地交叉视察;组织白城市和通化市的省人大代表围绕重点企业建设开展异地交叉视察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将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及时转交给有关机关及其部门研究处理。
不断夯基固本 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
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学习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基层,指导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驻地省人大代表、本级及县(市、区)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通过派人作辅导讲座,解答下级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提出的工作咨询,为代表编写发放培训教材及学习材料等方式,围绕代表如何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题辅导,受到各级人大代表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举办专题培训班,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时传达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主要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并组织观看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片《镜鉴》。对新当选的县乡人大负责人开展履职培训。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2016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着手开发了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按照分阶段开发使用的模式,去年年初的人代会期间使用了平台中的建议管理系统部分,实现了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在加强代表工作、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整合各相关部门信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姜新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