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

02.12.2018  11:32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11月30日下午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金振吉,副主任车秀兰、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秘书长常晓春及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副省长石玉钢,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徐家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贺东平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有关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平市城市绿化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金振吉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立法工作由过于注重立法数量向更加注重立法质量转变,监督工作由注重全面出击向突出重点转变,人事任免工作由注重任免程序向注重实际效果转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由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向发挥实效转变,代表工作由人大代表是荣誉职务向依法履职转变,队伍建设工作由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向从严治理转变,人大工作机制和方法由相对墨守成规向与时俱进转变,地方人大工作由各自为战向上下联动转变。对于下一步工作,金振吉要求,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对人大工作的影响和制约,明确明年工作主攻方向,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不断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