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全面部署脱贫攻坚战工作任务

11.01.2016  11:02

      1月8日,省农委召开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部署工作会议,部署全委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具体任务。委领导李国强、包维国、王峻岩、刘丰艳、于强、高云辉、张永林、吴国良出席会议,并与相关单位签订脱贫包保责任书。

      我省脱贫攻坚,主要有两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8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需要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38540人。省农委重点包保靖宇县景山镇光明村、崇礼村两个贫困村脱贫,累计需要脱贫的贫困户104户,需要脱贫的贫困人口179人,其中:光明村需要脱贫的贫困户30户、脱贫人口42人,崇礼村需要脱贫的贫困户74户、脱贫人口137人。

      会议指出,省农委要通过3年的开发式扶贫、造血式扶贫,到2018年,省农委包保的2个贫困村和104个贫困户、179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平均、两个确保”的脱贫攻坚目标。即: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村和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村脱贫。 104户贫困户,初步安排2016年实现30户脱贫,2017年实现40户脱贫,2018年实现34户脱贫,并实现贫困村脱贫。

      省农委将明确脱困标准,把握扶贫质量。第一,明确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实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有序推出,及时消号。按照国标标准,贫困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2014年省定标准为3050元,以此为基数,按国家规定每年增长6%测算, 2016年要达到3427元,2017年要达到3633元,2018年要达到3851元。第二,明确贫困户脱贫标准。这里有3项要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1项就业创业技能,参与1项增收项目,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未成年贫困人口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素质,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遏制;低保户、五保户每人每年保障性收入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第三,明确贫困村脱贫标准。贫困人口发生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全村不再有危房,实现“四通四有”,即:通安全稳定电、通广播电视信号、通宽带互联网、通乡村客运;有安全饮水,有致富增收产业,有达标合格的村卫生室及医生,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会议强调,针对脱贫攻坚这项工作,省农委将完成开发产业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技能培训、壮大集体经济“四项任务”。

      一是开发产业项目。通过包保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武装产业,开发项目,增加收入,改善条件,激发内生动力,达到有效扶贫、持久脱贫。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新农村、美丽乡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争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三是强化技能培训。不仅要给贫困村产业开发项目,还要加强当地土专家、土能人、能工巧匠以及带头人才培养。四是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和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是脱贫攻坚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有效解决贫困村真脱贫、长效脱贫的根本途径。


签订脱贫包保责任书

全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