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

03.06.2019  23:31

     

  2019年4月26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总结2018年工作,全面部署2019年棚改任务。省住建厅孙贵生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发改委投资处、省财政厅债务处分别部署了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改专项债券申报发行工作;国开行吉林省分行、农发行吉林省分行有关处室负责人分别解读了新形势下棚改项目贷款授信(审批)和发放使用等政策。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房屋征收局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处(科)室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2018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9.527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00.7%;基本建成8.42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75.7%;完成投资235.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0.6%;完成解决棚改逾期未安置任务1.4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37.8%,超额完成了省政府规定30%以上的目标任务。全省棚改贷款授信(审批)310.04亿元,实际发放贷款275.97亿元。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来抓。2019年,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3.47万套、基本建成2.26万套;计划解决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1.2万户以上。各地必须全面落实责任,紧盯目标任务,毫不动摇地推进实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聚力攻坚,全面完成2019年棚户区改造各项任务。一是要全力推进棚改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坚持棚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确保6月底前开工率60%,9月底前全部开工。二是要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要因地制宜,及时调整完善货币化安置政策。三是积极筹措棚改资金。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按照《吉林省试点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争取和使用棚改债券资金。各地要认真落实《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棚户区改造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棚改贷款尽快投放使用,坚决遏制“半拉子”烂尾工程和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发生。四是要加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严格履行征收程序,规范征收人员行为,加强对征收评估的监管,及时公开房屋征收有关信息;要实行阳光征收,杜绝房屋征收违法行为,5月底前要实现当地房屋征收工作系统审核、系统签约。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实施住房保障工作,加强租赁补贴发放管理,着力解决城镇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动态调整住房保障条件和补贴标准,按时完成租赁补贴发放任务。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快解决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各地要组织开展一次逾期未安置项目系统排查,全程跟进、销号管理;要严格落实“一楼一策”“一项一案”的工作要求,对标项目实施方案,精准推进整改落实;要认真研究落实去年住建厅解决城市棚改逾期未安置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八项具体措施,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监督举措,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消化存量、遏制增量。要全面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各地要把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分类施策,完善机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风险防控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实施销号管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