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计划抽验药品17000余批
近日,省局印发2016年药品抽验计划,全年计划完成监督抽验12000批、基本药物抽验5332批,并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与技术支撑衔接配合,坚持日常监督检查、认证检查、飞行检查、案件查处与抽样检验有机结合,提升药品抽验靶向性和监管科学性。
药品监督抽验根据产地、品种、剂型合理分配抽样比例,中药材、中药饮片原则上不超过总批次的20%,并为应急突发事件在批次上做出预留。综合考量药品管理要求、功能主治(适应症)、适用人群、剂型规格,依据辖区药品市场动态和药品质量情况,随机抽验批数不少于总批次的30%,适当加大城乡结合部、乡(镇)、村级涉药单位抽验比例;对2015年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实施跟踪抽验,原则上生产企业每个品种跟踪抽验3批,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每家跟踪抽验1批;继续实施专项抽验,药用辅料抽验50批,药包材抽验200批,银杏叶药品与感冒软胶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专项抽验。基本药物抽验按要求达到品种、单位2个全覆盖,品种包括省内企业生产的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和在我省中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被抽样单位主要为省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配备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
省局坚持抽检分离原则,抽样由各级药品行政监管部门实施,检验由各药品检验机构完成。省局本级在专项检查、认证检查、飞行检查、案件查处过程中抽取的样品,可根据实际需要送省药检所或市(州)药检所检验。对重点品种、高风险品种、重大案件涉及的药品原则上进行全项检验,基本药物按要求进行全项检验。
省局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通畅渠道,完善抽样、检验、检查衔接机制,统筹药品生产、流通、认证、稽查等执法资源,加强对外省核查、质量公告、违法广告、企业(单位)违法情况等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依据客观数据精准确定抽验企业与品种,重点关注产品稳定性差、既往监管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品种。加强药品快速检测车的运用,有针对性地进行筛查抽样。省局及时汇总抽验情况并通报全省,可疑药品信息全省共享,不合格药品一地发现,全省清查。同时,鼓励开展“补充检验方法和项目”研究,省局将视课题的可研性和研究成果给予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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