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将尽快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

12.02.2015  07:53

2月11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荀凤栖作《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本级法规草案12件;审议批准长春市、吉林市人大常委会指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单行条例13件。坚持开门立法。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3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12次视察和专题调研,对两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关注弱势群体,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对《吉林省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共依法任免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9人。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目前,全省9个市州并所属县区当中,已有235个街道设立了人大工委,14个开发区设立了代表联络机构,681个社区、972个村设置了代表工作点。普遍开展了代表进社区和村屯、集中接待日、大走访、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方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3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向常委会作出报告,共收到代表建议242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答复代表。

 

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全面落实依法治省任务,加强地方立法,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促进全民守法。计划制定人参、农业保险管理、农村扶贫开发、农村公路民用机场管理、水文、老年人权益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等8部地方性法规;修订国防教育、旅游、志愿服务等3部地方性法规。尽快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等条例的立法调研和修订准备。做好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准备工作,健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