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1月29日,两日来,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们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三个报告既肯定了过去的成绩,求真务实,立意深远,又分析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今后努力的方向,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审议中,代表们对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和“两院”工作给予了肯定。一致认为,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作用,为推进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全省法院牢牢把握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司法环境明显改善,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升。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规范司法行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黄燕明代表参加松原代表团审议时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和全省工作大局,全面依法履行立法、监督、人事任免职责,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助力,我完全赞同这个报告。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在新的一年里继续依法履职,让人大代表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也希望省人大常委会能和省政协加强沟通协作,让我们能够在开展立法协商的探索上有所突破。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去年在司法体制改革上取得了令人称道的成绩,电子法院建设等很多工作都走到了全国前列,对于这两个报告,我也完全赞同。希望“两院”认真总结过去一年改革的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完善改革取得的成果。希望松原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建立创新经济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把松原建设得更加美好。
高广滨代表参加吉林市代表团审议时说,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立法质量不断提升,监督工作富有成效,代表作用日益突出,为推进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法检两院”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加强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完全赞成省人大常委会和“法检两院”的工作报告,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建设“学习型、实干型、团结型、廉洁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自觉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监督,推动简政放权,全力维护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房俐代表在参加白山代表团审议时说,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体现了求真务实,工作有重点、有特色、有成效。
过去一年,人大常委会围绕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立法项目突出重点,用法治方式为吉林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依法监督事项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紧密相连,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具有针对性;在干部任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代表履职方面不断创新,我完全赞同这个报告。“两院”的工作,反映出了为吉林增光添彩的亮点,省法院的“电子法院”和省检察院的“五个率先”都走在了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前列。希望白山市要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把“五大发展”理念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打好扶贫攻坚战,为全省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贡献。
张志军代表说,三个报告思路清晰、言简意赅,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根本。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体现了强化立法,为经济发展服务;强化监督,保障发展;代表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两院”开创性地开展司法改革,司法理念有创新,公正司法有新举措,司法改革有亮点,惩治犯罪有力度,队伍建设有成效。
孟凡维代表在审议时说,三个报告思路清晰、务实创新,我完全赞同。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在加强地方立法、重点领域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工作等方面对今年工作进行了认真谋划,目标明确。我建议对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等方面加强监督和立法。
张显代表说,“两院”工作扎实,报告实事求是。法院非常重视人大代表,这些年经常和人大代表沟通,找代表反馈一些意见。检察院这几年为企业保驾护航,经常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作为吉林省企业界代表,我对此非常满意。
汤浩瀚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履行监督职责有效务实,组织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取得成效。“两院”司法体制改革以司法公正为核心追求,推进司法制度建设,促进司法水平提高。省法院建设吉林电子法院,司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司法公平正义体现得更加充分。省检察院针对吉林发展实际,做到“三个并重”,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审议中,费加、刘延涛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突出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这条主线,抓紧研究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民营经济等方面的地方立法。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密切地联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
卢宪臣、修保代表建议,“两院”应强化服务社会发展职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我省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保障,不断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