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23.01.2018  00:40

  1月2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22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一天。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俊清主持。副主任房俐、陈伟根,秘书长袁洪军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高福平参加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关于修改《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7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关于吉林省2017年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法院关于《对<关于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文/姜新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