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7月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7月27日至28日上午在长春举行。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主持。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王云岫、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5年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吉林省2015年省本级决算,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近期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及省政府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实施方案,关于制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工作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吉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方案、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吉林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方案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方案、关于视察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方案的汇报。
文/郭明辉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