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中国吉林网3月22日讯 (记者 王小野)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3月29日上午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副主任车秀兰、王云岫、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参加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吉林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审议省政府关于《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中医药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我省推进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我省改善民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对〈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