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29.03.2016  19:01

  3月2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主持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王云岫、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及委员共49人出席会议。副省长李晋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本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首峰作的关于《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义作的关于《〈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隋殿军作的关于《〈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玉珩作的关于《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云岫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石国祥作的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德春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大成作的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法职人员的审议报告,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

  本次常委会的议程还包括:审议《吉林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中医药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我省推进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我省改善民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对〈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批准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的决定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文/郭明辉 何林娣  摄/王泰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