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目标 严抓落实 我省乙醇汽油市场封闭运行专项整治行动即将打响
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对于加快开发替代能源和新能源、缓解石油不足压力、有效改善大气环境、促进粮食深加工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乙醇汽油市场封闭运行工作,净化终端市场环境,依据《吉林省销售和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将于2017年7月1日开始,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安监局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乙醇汽油市场封闭运行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的重点是以下七个方面。一是落实省政府148号令和油品升级工作要求,围绕实现全省乙醇汽油市场封闭运行和供应符合国V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对销售非标油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查处。二是取缔查处无证无照及证照不全的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对没有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证照,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依法取缔。对经营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依法查处。三是取缔成品油非法运输经营行为。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运输和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依法取缔。四是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出租证照、缺斤少两、价格欺诈、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五是查处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经营行为。对未按公安部门规定实名登记查验购买人证件、数量、用途等信息,随意销售散装汽油的企业依法处罚。六是查处违规储油行为。对未经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许可,私自非法储油行为,依法查处。七是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不达标情况。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环保、消防、防雷等硬件设施的整治力度,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限期整改。
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多部门联合,县(市、区)全面检查、市(州)重点检查与省直厅局联合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召开全省乙醇汽油封闭运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广泛宣传,进行思想动员,引起重视。二是自查自纠阶段。由各地区政府负责,商务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成品油运输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当地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三是重点检查、抽查阶段。各地区实施联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零售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同时省商务厅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采取“两不一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对存在问题较多和群众举报较为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点抽查。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全省范围内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确保国V标准乙醇汽油封闭运行,全面促进我省国V乙醇汽油销售,积极构建安全、环保、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