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企业雇佣直销员销售货物的,如何缴纳增值税?

25.11.2014  13:19

 

答:视情况而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号)规定, 一、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因此,直销企业在确定销售额时,应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的操作方法。需注意公告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事项可按本公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