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局“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春季食品药品监管取得实效

28.04.2016  20:32

今年以来,针对食品药品监管表现出个别企业掺杂使假、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有所抬头的新形势,长春市食药监局采取“日常监管兜底+专项整治治理”,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取得实效。

持续加强日常监管。采取“飞行检查、跟踪协查、统一行动、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两会”、“两节”、农产品、水产品、肉制品、疫苗、血液制品、多组分生化药、中药制剂、医疗器械、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日常监管。突出抓住“四个重点”:抓住重点品种。对国家总局部署的医用透明质酸钠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全市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经营企业110家、使用单位131家,对4家经营企业、7家使用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对国家总局通报的11家企业39批次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进行专项核查,检查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2176户,未发现总局通告的产品在我市销售使用。抓住重点企业。1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了药品生产企业“零点清查”行动,对11家未按期认证的企业或车间下达了停产告知书。对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生产企业、中药胃康灵和妇科止带片中药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对违反工艺生产的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配合国家总局对疫苗生产企业进行了注册现场核查。集中组织白酒小作坊、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回头看”,对不具备白酒生产经营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抓住重点部位。认真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单位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1244户,下发责改通知书243份。抓住重点时节。“两节”、“两会”期间,专门下发《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年夜饭”专项执法检查和“两会”食品药品安全专人全程监管,确保了特殊敏感时期的食品药品安全。

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以“小餐饮”、冷冻肉、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桶装水、酒类、火锅底料、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非法回收药品、体外诊断试剂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有力解决了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发挥两个稽查分局执法办案的“尖刀”、“利剑”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查重处力度,严厉打击行业“潜规则”,集中查办了华山皮肤病医院制售假药案、虹辉大药房网络无证售药案等,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送,有效维护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稳定向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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