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04.12.2015  10:53

今年以来,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切实强化监管措施和手段,着力实现药品监管规范化、严格化、科学化,维护群众用药安全,构建药品监管新格局。

一  、构建两个“网络”,完善监管机制。

该局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夯实监管网络,促进行业整体规范化经营。

一是构建监管网络,实行“网格化监管”。  机构改革后,面对监管人员严重不足的局面,该局依据主干道路将全市划分为四个片区,由四个业务科室分片管辖,并且为每户药品经营企业指定了主要责任人,确保监管力量实现全覆盖,有效缓解了目前监管力量不足的局面。

二是引导市场构建药品供应网络。为了方便群众购药,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发展,该局积极引导市场申办连锁药店,引导单体药店加盟连锁,今年以来,通过行政指导,引导珲春祥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申办连锁药店成功,目前仍有一户企业在申办连锁中。

二、抓好三个“中心”,加强监管力度。

该局采取执法检查和指导预防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以专项检查为中心,重点治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以来,该局共开展中药饮片、复方丹参片、终止妊娠药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降血压血脂药品等各药品专项检查18次,这些专项整治覆盖面广,力度大,有效维护了药品市场安全。

二是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为维护市场安全,今年以来该局办结药品类案件11件,执法额26万余元,办结一批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

三是以行政指导为中心,加强事前指导和预防。针对国家局对吉林省批发企业GSP飞行检查结果通报,该局加大对该市2家药品批发企业和1家零售连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帮扶指导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GSP规范;由于新版GSP认证要求零售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而我市到目前为止,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总数不超过20名,为解决大多数药品经营企业生存问题,该局通过现场指导,面对面帮扶的方式鼓励并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转型发展。

三、运用三种“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运用抽检手段,监检结合。提高抽检覆盖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问题进行针对性监督抽验,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重点药品进行评价性抽验,对以往发现问题的药品进行跟踪抽验。今年以来,共抽验药品117个批次,基本覆盖了各类中药饮片、化学药品、中成药等品种,涵盖了生产、批发、零售、使用环节。运用抽检方式,直接掌握了市场药品质量状况,提高了监管的目标性和靶向性,提升了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

二是构建监管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今年以来,该局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构建了药品监管电子档案,搜集了所有业户的基础信息、证照照片、从业人员资料等,构建了药品监管纸质档案221份,汇总了对各业户的检查执法信息,对业户经营信息实施动态监管,为后续的风险监管奠定了基础。

三是大力推行药品电子监管,提升监管效率。该局今年以来积极推行药品电子监管,制定了《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全面实施药品电子工作方案》,全力推动各药品经营企业的入网工作,目前已有216户企业完成入网信息确认,制作并且派发数字证书216个,为实现药品流向去向可查、风险可控的监管局面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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