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功端掉一江米丸子生产加工黑窝点

12.08.2015  19:03

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分局日前根据群众举报,一举端掉一冒用他人商标、在车库内无证生产加工销售江米丸子的黑窝点,现场查扣冒牌江米丸子3箱120袋。

7月30日,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胡某在延吉市开发区天池新村无证生产加工销售江米丸子。执法人员于当日对指定加工场所外部及周边进行了现场侦查,因加工场所位置隐蔽、行为隐秘,直至次日九时进入现场调查。   

据调查核实,胡某夫妇于2014年初开始在该小区两个车库内生产加工江米丸子,并冒用保定市某公司的商标向州内部分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销售,现场无法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证明文件。胡某的加工间由两个贯通的毛坯车库构成,内部环境昏暗潮湿,食品原料随地堆放,洗消设施不完备,无任何防虫、防鼠、防蝇等设施,食品制作桌案与卫生间仅一米之隔,夫妇两人不能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材料,无法出具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购进凭证,生产销售的江米丸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据此,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江米丸子3箱共计120袋,并对加工现场进行了查封。此案,已经批准立案正做进一步调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此案系典型的食品加工黑窝点,经全面调查核实后,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84条施以重处。

8月5日,执法人员在回访中发现,车库作坊内被查封的生产设备与3箱江米丸子全部被转移藏匿起来。该局将案件移交给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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