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清查

22.03.2016  14:10

为严厉打击经销不合格化妆品经营行为,提高化妆品经营水平,保障广大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近日,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开展化妆品专项清查工作。一是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化妆品网格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人员的监管区域及监管职责,将监管任务落实到岗、到人。二是明确清查重点,清查工作自3月4日开始,在清查工作中,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艾璐诗化妆品厂等11家企业39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6年第26号)》中的39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以化妆品批发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及专营店为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强化企业自律。在清查过程中对化妆品的索证索票、产品检验报告、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到目前,已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95户次,出动执法人员387人次,出动车辆52台次,暂时还没有发现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中的39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今后,将继续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一经发现问题化妆品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化妆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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