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排查“不合格面膜”

23.03.2016  14:06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不受侵害,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广州白云区新市艾璐诗化妆品厂等11家企业39批次面膜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的文件精神,2月25日以来,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辖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美容机构等单位进行了严格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7人次,执法车辆48台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与使用单位41家,抽查化妆品67种,检查中暂未发现通知中所列39批次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

执法人员重点严格查看化妆品经营及使用单位是否销售或使用通告中所列的39批次不合格产品,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责令就地下架封存。同时以排查面膜类产品为切入点,对化妆品经营及使用单位的索证索票、产品检验报告、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从业人员讲解了化妆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了化妆品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并要求其负责人从合法资渠道购进化妆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等制度,防止假冒伪劣化妆品流入消费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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