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环保)“垂直管理”打破地方“保护圈”

17.02.2016  08:32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改革之后,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 

  实行环保垂直管理有利于树立环保执法权威,打破地方“保护圈”,更好地约束地方政府的行为,保证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执行力,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等问题,督促地方政府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绿色GDP的发展。同时,能够更好地发现地方存在的环境问题,使得违法行为依法得到及时查处。 

  “垂直管理”任重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环保事业责任重大,不是一家之职。治理环境问题,保护绿水青山,需要环保部门与地方政府形成合力,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综合统筹,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环保管理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责任编辑: 环保厅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