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51个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15%的药品加成
2016年4月长春市启动了市、区两级20家公立医院的改革。今年2月28日开始,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长春市启动了第三批中、省直等31家公立医院的改革。至此,全市51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实施了改革,实现了域内全覆盖。
51个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15%的药品加成
据长春市卫计委副主任高玉堂介绍,长春市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降药价。“长春市辖区内的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即部属、省属、市属、区属等51个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15%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切断药品销售与医院之间的利益联系。”高玉堂说。
同时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减收部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同级政府或医院举办主体投入、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途径进行补偿。
省、部属等医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2880项
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提高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包括磁共振扫描、X线计算机(CT)扫描、超声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其中,市(区)属医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2780项,差异化定价项目96项。省、部属等医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2880项。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政策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病程较长、住院费用较高、个人负担可能增加的特殊病种,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或项目定额标准,保证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
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
2017年年末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
据高玉堂介绍,下一步,长春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措施仍是降费用。改革药品采购模式,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联合谈判,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实现2017年年末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其次是“控成本”。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三级综合医院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逐步提高到20%以上。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型综合医院要给予家庭医生团队预留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床位,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签约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
长春市51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名单
部属医院4家:包括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省属医院12家:包括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吉林省前卫医院、吉林省妇幼保健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吉林省胜利医院、吉林省春光康复医院、吉林省肢体伤残康复医院、吉林省职业病防治医院、吉林省地矿医院;
市属医院10家:包括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产医院、市儿童医院、市中医院、吉林省肝胆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第六医院、市口腔医院;
区属医院10家:包括长春烧伤医院、绿园区中医院、南关区中医院、朝阳区医院、二道区医院、二道区中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民康医院、宽城区医院、绿园区医院、宽城区中医院。
企业医院2家:包括一汽集团总医院、吉林省电力医院;
部队医院4家:包括解放军第208医院、解放军第461医院、吉林省公安厅边防总队医院、武警吉林省总队医院;
校医院9家:包括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医院、吉林大学南湖校区医院、吉林大学校医院、吉林大学朝阳校区医院、吉林财经大学医院、吉林农业大学医院、长春大学医院、长春工业大学医院、长春理工大学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