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正式启动 首批20名候选人名单公布

06.11.2014  16:31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由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于12日正式启动,首批20名候选人名单也新鲜出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在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受到群众喜爱和网民点赞的优秀公安民警。他们长年累月,守护着一方平安;他们心系百姓,始终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他们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彰显了法治精神;他们面对危险、不怕牺牲,体现了责任担当……他们以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和庄严承诺,在奋斗和奉献中实现了人生价值,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本届评选活动坚持民意为导向,把评判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以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媒体推荐等多种方式产生候选人,通过社会公众评选(在部分重点网站开设网络投票等)和评委会评选确定10位“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当选者。评选期间,中央主要媒体将集中展播候选人事迹,主要新闻和商业网站将开设专题网页,接受群众推荐、投票和监督、举报。此外,评选活动还将通过组织现场推介会和网络访谈等形式,让候选人与群众、网民面对面、键对键互动交流,报告工作、接受评议。评选结果将于10月中下旬揭晓。

  今天公布的首批20名候选人,既有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爱民模范,也有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岗位先锋;还有危急关头冲锋在前、英勇无畏的公安尖兵。如,经常面临危险、始终冲在侦查处置绑架、涉枪、涉爆等大要案件最前线的北京市公安局第十总队副总队长曹志刚;身患尿毒症、透析230余次,仍拖着肿胀双腿在一线执勤的吉林省汪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崔光日;带领专案组历时一年、辗转数地,成功破获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涉嫌商业贿赂案的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胡志国;从警22年、直接参与或指挥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400多起、被誉为“神探局长”的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坚守戈壁草原、与广大牧民亲如一家,做的好事“多如牛羊”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潮格温都尔镇派出所民警宝音德力格尔;曾是首批赴海地维和警察、身患重病仍坚守“国门”执法服务第一线的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潘少锋;科学专业还原案件真相、让漂泊的灵魂有尊严“回家”的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警大队法医陈冶秋……这些广大公安民警的优秀代表,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人民警察”,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群众喜爱”。

  “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 评选活动自2004年启动以来,至今已成功举办四届,先后评选出了被誉为“中国当代福尔摩斯”的共和国第一代刑侦专家乌国庆,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解救人质、身负重伤的“赤胆英雄”谭纪雄,15000次和死神“过招”的排爆专家王百姓等一大批深受群众喜爱的公安英雄模范人物,在警营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附:

  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首批20名候选人名单:

  曹志刚,男,43岁,汉族,北京市公安局第十总队副总队长。

  宝音德力格尔,男,40岁,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潮格温都尔镇派出所民警。

  崔光日,男,48岁,朝鲜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

  陈冶秋,男,34岁,汉族,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警大队法医。

  阮林根,男,46岁,汉族,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海门派出所副所长。

  陈文荣,男,43岁,汉族,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局长。

  吕 凯,男,30岁,汉族,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中队长。

  李权卿,男,40岁,汉族,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

  胡志国,男,52岁,汉族,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邬松君,男,38岁,汉族,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便衣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潘少锋,男,40岁,壮族,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

  朱晓军,男,33岁,汉族,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公安局白垭派出所副所长。

  家新春,男,51岁,汉族,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缉毒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高尖措,男,50岁,裕固族,青海省祁连县公安局峨堡派出所教导员。

  努尔顿•吐鲁生,男,39岁,维吾尔族,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

  刘 安,男,49岁,汉族,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蒲黄榆派出所民警。

  于 勇,男,56岁,汉族,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郑伯武,男,35岁,汉族,福建省永泰县公安局赤锡派出所所长。

  张 娟,女,40岁,土家族,湖南省沅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事技术中队中队长。

  沈鑫敏,男,24岁,汉族,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合肥市支队庐江县中队特勤班班长。

 

  崔光日:用生命践行信念的警营“铁人

 

  崔光日,男,48岁,朝鲜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

  从警24年来,崔光日始终坚守信念、执著事业、全心工作,用忠诚彰显一名人民警察的价值追求。为了保护群众,身中两刀、肠子都露了出来的他,仍与战友制服犯罪分子。他先后三次因工作劳累晕倒在工作岗位上。2012年8月,他被确诊为尿毒症,由于同时患有严重的糖尿病,无法接受肾移植手术,只能靠血液透析来维持。尽管他每周需3次透析,但仍坚持在执勤一线,只因他热爱警察这个职业。10年来,他路面执法上万起,没有一起被投诉。

  在他看来,疾病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离开工作岗位。在没有透析的日子,他总是比别人提前半小时上岗,最后一个离开。因为执勤要喊话,为避免多喝水,他专门买了一个带吸管的塑料瓶,每次嗓子干了就用吸管沾沾嘴唇。执勤站着时间长了,他的腿脚经常浮肿,有时肿胀疼得实在挺不了,就到车里脱鞋松松。胳膊上用于透析的瘘,正常情况下10年都不会堵塞,而他一年就堵了,医生说,这是因为他执勤经常挥动胳膊,过度劳累造成的。

  在汪清,部分群众常年在韩国打工,留下大量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执勤中,崔光日特别关注他们出行安全,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遇有老人、孩子过马路,他都亲自护送。每天学校上学、放学,他都到汪清县第一小学路口维持交通秩序,护送学生安全过人行道。崔光日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但始终坚持原则,从不利用职权谋私利,也从不拿群众一分钱,而且每当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还竭尽全力地给与帮助。一年的腊月二十九,一名出租车司机为了揽活逆向行驶,被崔光日处以200元罚款。司机求情说:家里困难,能不能照顾一下,崔光日没有答应。他询问得知这名司机家庭确实困难,专门买了400元钱的年货找到出租车司机,诚恳地说,逆行是严重违章,必须处罚,这是我的一点心意,留着过年吧。出租车司机老高患上重病,家庭生活困难,崔光日得知后,主动看望,并联系大队对其进行帮扶,直到老高病逝。

  崔光日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从不惧怕任何困难和危险。每当遇到重大任务,他都主动请战,冲锋在前。当缉毒警时,有一次崔光日着便衣外出办案,突然碰到两伙人群殴,其中两个人手持尖刀正要行凶,情况十分危急。崔光日立即冲上去制止,被疯狂的犯罪分子刺中了两刀,肠子都露了出来,浑身染满了鲜血。但他仍然坚持与随后赶来的战友们一起将罪犯制服。

  崔光日曾荣获吉林省“公安系统优秀基层民警”、 “吉林好人”等荣誉称号,被授予延边州“五一”劳动奖章。

 

  于勇:特警队的“领头雁

 

  于勇,男,56岁,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2005年6月,于勇受命组建长春公安特警队。他十年磨剑,抓规范、促养成、强素质、练精兵,兢兢业业,为长春特警做大做强、全面发展倾注了全部心血。支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成为全国唯一被国务院命名的“特别能战斗特警队”。无论是汶川抗震还是新疆维稳,无论是抗洪抢险、扑救火灾,还是应急处突,他和特警队全体成员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他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一次次特殊使命。

  他带队多次执行抗震救灾、抗洪抢险、维稳处突、紧急救援、重大安保、抓捕罪犯等特殊任务。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救援中,他临危受命,担任公安特警队抗震救灾混编第一大队大队长,指挥带领长春、贵阳等6个城市公安特警队和消防、边防等1200余名特警、武警官兵,率先挺进交通、通讯完全断绝的震中汶川县水磨镇开展救援。同时,他选派20人先遣突击队,突入救援盲区三江乡,打通了灾区群众的生命通道。他还带领特警先后转战汶川、都江堰、绵阳、平武等地,救护伤员436人,救出遇险人员532人,转移和疏散群众38500人。2009年7月5日晚,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他奉命带领特警队员千里援疆,执行维稳任务。9个多月中,于勇始终战斗在第一线,是全国援疆特警中唯一没有轮换且在疆时间最长的一位。2010年夏,吉林省松花江等干支流发生特大洪水,他带领队伍赴灾情最重的吉林市口前镇进行抢险救援。在抗洪一线,他临危不惧,靠前指挥,昼夜奋战,紧急疏散被洪水围困群众近800人,救援被卷入洪水的群众43人。2013年6月,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公司液氨泄露发生爆炸,致121人死亡、77人受伤。接到处置命令后,于勇第一时间带领特警突击队赶到现场,当时火势猛烈,氨气仍在泄露,他冒着可能再次爆炸的危险,带领突击队员在火灾现场核心区执勤救援。

  面对维稳处突的艰巨任务,于勇主持研究一系列总体预案,完善各项应急处突机制。为着力加强特警队正规化建设,他研究制定了100余个10万余字的规章制度、办法细则,坚持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办法和手段管理队伍、约束队伍、教育队伍,实现队伍组建10年“零违纪”。无论是在训练还是实战中,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和队员一起摸爬滚打,用实际行动为队伍树立“标杆”。特警时常面临危险,工作繁重辛苦,而且要求年轻化,特警队班子成员换了一茬又一茬,队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他十年坚守,默默奉献。他清正廉洁的品格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一直感染和激励特警队员。2008年,他被推举为北京奥运火炬手参加了火炬传递。

  于勇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三次、二等功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