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养生班”赠的三无药贴皮肤被灼伤该如何维权?

14.04.2015  08:34

用“养生班”赠的三无药贴皮肤被灼伤该如何维权?

  李志新 记者 张诚 摄

东亚吉和律师团”续

新闻回放

东亚经贸新闻报社、吉和网与长春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长春市律师协会合作,在长春市百余家律师事务所中精心挑选出来100位优秀律师,组建省内最强的“东亚吉和律师团”。

我父亲去楼下参加养生培训,赠送的药贴竟然把父亲的皮肤弄伤了,这情况可咋办?”近日,在吉和网直播间,本报采访中心副主任徐磊就食药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结合网友提出的问题,对吉林法序律师事务所李志新律师做了微访谈。

贴完药贴皮肤被灼伤

记者:张女士说,她的父亲在楼下参加养生培训,赠送了一些药贴,但是在药贴的外表上没有任何商标,就是三无产品,而父亲用了这个之后,并没有好转,反而贴的外皮位置还有灼伤,她自己去找这家养生培训机构的时候,这家说赠品不在自己的监管期,自己可咋维权?

李志新律师:现在有很多人卖保健食品在销售自己产品的时候,都在使用“没买先赠”的招,而这些赠品有一些质量的确是有问题的。根据这名网友所说,商家先给予赠品的目的,就是想让消费者来店购买其他产品,所以消费者无需要去找赠品的生产厂家,只需要向赠送自己产品的门市进行维权即可。

听完养生课买回假保健品

记者:兰女士说,她自己的母亲今年70多岁了,经常会去一家酒楼听养生讲座课,然后就买产品,自己回到家后查了一下母亲买的产品,全都是保健品,但是在国家的药监局的网站上都查不到,肯定是假的,而且很贵,但是自己想去维权的时候,发现这上课的地方竟然没人了,自己该咋办?

李志新律师:现在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在酒楼、宾馆等销售保健品,其实就是一个展销的过程。根据法律,通过展销、柜台所购买的产品,如果找不到销售者的话,可以要求展销单位或者是柜台所有人来承担这个责任,就是说向这家酒店来索要赔偿。

收到货时发现产品已经过期

记者:冯先生说,他自己在电视看广告,看到了有一些是养生胶囊的,内容挺吸引人的,自己就买了一些。但是等产品邮过来之后,发现产品和电视上的广告出现差异,部分产品还是过期的,该咋维权?

李志新律师:现在对于广告的关注度是非常高的,如果广告当中有明星代言的话,如果产品涉及到虚假宣传的话,明星都是需要担责任的。而现在冯先生应该先和厂家取得联系,看看厂家是否会退款。同时,如果电视台发布了虚假广告的话,不光产品的厂家需要担责的,就连电视台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网购到假货 维权该找谁

记者:网友“等邓瞪”说,他自己在网络上购买了一箱“泰牛”,卖家说是泰国的货源,但是货到之后,口感就好像水,经过鉴定,这个东西是假的,自己究竟该向谁来维权,因为自己买的货比较多,所以要维权。

李志新律师:在明确生产商和销售商的话,可以找他们进行维权,但是由于是在网上购买的,而且货源还是泰国的话,对于买家而言,自己很难找到生产商和销售商,所以就可以去找卖家来维权。

■律师提醒

消费者要保存相关证据

方便日后进行维权

李志新说,现在食药纠纷非常多,打电话来咨询的也是非常多,但是对薄公堂的话,这情况还是不多。“市民在消费的时候,就要保存所有的证据,这包括宣传单、录音、录像等。

发生问题后,如果真的需要维权的时候,而又找不到该找谁维权的话,就可以简单的记住一句话,就是谁卖的产品,就找谁来维权。”李志新说,在食用劣质的食药产品发生不良后果的时候,市民要维权,应该有权威部门出具的因果关系鉴定,否则维权也很困难。

记者 徐磊 张世剑

■本期嘉宾:

吉林法序律师事务所李志新律师

■本期主题:

食药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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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主题

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问题

我们将邀请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孙慧律师,请她来回答您提出的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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