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百何名誉权案日前一审胜诉 获得高额赔偿金
白百何状告舜网、“秘密APP”编造有关其“商场偷窃”内容,涉嫌侵犯其名誉权案件,主审法院于日前宣判,法院判决白百何胜诉,被告舜网需对其进行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余元。由于“秘密APP”及时删除了匿名者发布的诽谤信息,法院未继续追究其责任。
小白维权:状告涉事网站,获高额赔偿
2014年中旬,某匿名网友在“秘密APP”发布关于文字称“白百合在奢侈品店顺东西被发现了 在上海 她咋想的”。消息被发出后,迅速有大批网友留言讨论,事件逐步扩大化。随后,包括被告舜网在内的多家网站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也转载了相关内容,在网络上引起一片哗然。
其中,舜网转引上述文字并进行再次编造,炮制了一篇题为“白百何偷东西顺走600元奢侈品 白百何偷东西有前科因偷窃被开除”的文章。
由于消息不断蔓延,去年7月初,名誉受到严重侵害的白百何委托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朱晓磊律师公开发布律师正告函,斥责各大网站发布以及转载的相关信息构成针对白百何的诽谤,敦促相关网址第一时间终止侵权、澄清事实,以降低侵权事件对白百何的损害。随后朱晓磊律师代理白百何,将怠于终止侵权的网络媒体“舜网”以及“秘密APP”主办方起诉至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审理,朝阳法院近日终于下发一审判决,判定舜网构成对白百何名誉权的侵犯,判定舜网在《人民法院报》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白百何经济损失十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万元、维权成本四千五百元。
终获清白:对名誉侵权零容忍
据本案白百何代理律师朱晓磊透露,其代理过多例公众人物名誉维权案件,白百何名誉维权案系近年来获赔数额最高的一起。白百何名誉维权案审理过程中恰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最高院20141010新规)颁布实施,相较以前法律规定,最高院20141010新规加重了诽谤者的法律责任承担,该一审判决在此背景下出炉,有一定的社会引导意义,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通过网络诽谤他人亦须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早在“白百何偷东西”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就有上海媒体向商场所在的派出所进行询问,并且得到警方答复:“未接到相关报案”。同时,白百何的工作人员也曾对媒体表示,“当天她人在北京”。此番获判胜诉,白百何的经纪人马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小白作为公众人物,很清楚自身带有的娱乐属性,但这阶段的谣言已经牵连了她和丈夫陈羽凡双方的家人以及儿子元宝。试想一下,元宝现在已经上小学了,身边的同学如果看到这样的信息,和元宝说你妈妈偷东西,对一个孩子的身心成长会造成多大的影响。”马先生直言已经不能只从法律层面来界定这件事,“这场官司的胜诉,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对道德底线的反思,所以对于这样毫无底线的谣言,我们绝对是零容忍的态度!另外也要感谢媒体朋友和广大喜爱小白的人们一直以来对她的信任和支持。”